使用技術和使用方法:
作物(或范圍)
防治對象
制劑用藥量
使用方法
水稻
稻瘟病
20-30克/畝
噴霧
(注:(1)公頃用制劑量=畝用制劑量×15 (2)總有效成分量濃度值(毫克/千克)=(制劑含量×1000000)÷制劑稀釋倍數) 1、噴霧防治穂頸瘟,第一次噴藥最遲不宜超過破口后3天。2、梨、黃瓜對本品敏感避免飄移藥害。3、大風天或降雨前后,不宜施藥。
產品性能(用途): 本品是一種內吸性較強的保護性三唑殺菌劑,施藥后能迅速被水稻根、莖、葉吸收,并輸送到稻株各部,其抗沖刷力較強,噴藥一小時后遇雨不需補噴藥。主要是通過抑制孢子萌發和附著孢形成,從而有效阻止病菌侵入和減少稻瘟病菌孢子的產生,對水稻病瘟和葉瘟有良好防效。
注意事項: 1、本品不能與堿性藥劑混用,也不能與含銅、汞物質混用。2、使用本品時應穿戴防護服、手套等,避免吸入藥液;施藥期間不可吃東西、飲水等;施藥后應及時洗手、洗臉等。3、本品易吸潮,開袋之后,請務必扎緊袋口避免受潮。4、本品對蜂、鳥、蠶類低毒,但對魚中等毒;在水田使用,應注意避免藥液污染河塘等水體,養魚塘等養殖區附近慎用。廢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5、每季最多施藥2次,安全間隔期為21天。6、本品與其他殺蟲劑輪換使用。7、孕婦及哺乳期的婦女禁止接觸。8、廢棄物應妥善處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隨意丟棄。
中毒急救: 如有接觸或濺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,并就醫;皮膚接觸,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凈,誤服,立即帶標簽送醫院,對癥診療。無特效解毒劑。
儲存和運輸: 本品應貯存在干燥、陰涼、通風、防雨處。遠離火源或熱源。置兒童觸及不到之處,并加鎖。勿與食品、飲料、飼料等其他商品同貯同運。